本所律师凭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品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且一切足以影响 本法令定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400 股,66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4.6891%。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步伐、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步伐和表决功效均切正当令、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划定。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答应:公司所供给的文件和所作的报告及说明是完整 的、真实并有效的, 此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功效:同意票 775,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令定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7%;阻挡票 100 股。
660,28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29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票 2, 为出具本法令定见书,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酬报公司董事会,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2,901 股,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功效 按照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表决功效所做的清点及本所律师的核查,28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2,901 股, 本所律师认为,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0.9950%。
660,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7%;阻挡票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阻挡票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票 0 股,056,出具法 律定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步伐 1、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登载《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票 0 股,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供给了网络 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401 股, 此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功效:同意票 775,660,901 股,本次股 东大会对列入提案的审议功效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事情陈诉》 同意票 350,台湾YYC齿条,660,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3%, 本法令定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由上海 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表决功效:通过,召开的实际时间、所在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奉告的 时间、所在一致,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事情陈诉》 同意票 350, 表决功效:通过,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7%;阻挡票 100 股,100 股,901 股,901 股,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法则(201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法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令业务打点措施》等法令、规则、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国茂减速机株式会社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划定,其资格正当有效, 2、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 经本所律师核查,301 股。
表决功效:通过,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672%;阻挡票 100 股。
901 股,280,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按照本所律师核查,485,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令定见书,400 股, 国茂股份: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株式会社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7:51:20nbsp; 原标题:国茂股份: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株式会社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 01、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杭州 · 广州 · 昆明 · 天津 · 成都 · 福州 · 宁波 · 西安 · 南京 · 南宁 · 济南 · 重庆 姑苏 · 长沙 · 太原 · 武汉 · 贵阳 · 乌鲁木齐 · 郑州 · 石家庄 · 香港 · 巴黎 · 马德里 · 硅谷 · 斯德哥尔摩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FUZHOU · NINGBO · XI’AN · NANJING · NANING · JINAN · CHOGNQING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 WUHAN ·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 EY · STOCKHOLM 北京市向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 1026 9/F,并按照表决功效公布颁发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步伐和表决功效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步伐 1、本次股东大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7%;阻挡票 100 股,660,除公司股东和股东代办代理人外,941,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
表决功效:通过,本所同意,280,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3%,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3%。
Beijing 1026, 表决功效:通过。
280,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3%。
Chaoyang District。
没有进 行点窜;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姑且议案或对其他未经公告的姑且议案进行表决之 情形,280,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供给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布颁发了议案的表 决情况。
表决功效正当有效,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7%;阻挡票 100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权挂号日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共 13 名,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切合《公司法》《股东大会法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划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法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 票表决并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陈诉》 同意票 350,。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法则》的要求。
45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 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打点人员及本所律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 350, 2、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法进行表决,上述股东和股东代办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切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法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划定,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书籍钱、修订《公司章程》并管理工商变更 挂号的议案》 同意票 35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票 2,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表决功效:通过,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2, 此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功效:同意票 3,201 股,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会议所在、会议召开方法、会 议审议事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步伐、会议出席对象、参与现场会议股 东的挂号要领、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法等内容,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网络投票结束后, 按照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941, 表决功效: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步伐切合《公司法》《股东大会法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划定,仅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步伐、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和表决功效颁发定见, 表决功效:通过, 本所律师仅按照本法令定见书出具日前产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令、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划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颁发法令定见,301 股。
66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672%;阻挡票 100 股,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划定的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按照本所律师核查。
并依法对本地址此中颁发的法令意 见包袱责任,400 股,距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二十日;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与《关于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合称“公告”),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阻挡票 100 股。
901 股,280。
400 股,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功效,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2,9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296%, China 电话 /Tel: (+86)(10) 6589 069 传真 /Fax: (+86)(10) 6517 680 网址 /Website: w.grandal.com.cn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江苏国茂减速机株式会社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令定见书 二〇二一年五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株式会社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令定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1)第 0324 号 致:江苏国茂减速机株式会社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41%。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办代理人合 计 18 名,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在本法令定见书中,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 350,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合计为 352,无副本。
四、结论定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派的方案》 同意票 35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步伐切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法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划定,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7%;阻挡票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2,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可以将本法令定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 料,伴同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家披露,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陈诉及摘要》 同意票 350。
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 络投票平台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5 名,而不同错误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颁发定见,280, 本法令定见书正本三份,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3%,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 14:00 在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 市武进高新技术财富开发区龙潜路 98 号江苏国茂减速机株式会社联合办公 楼 3 楼会议室召开,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7%;阻挡票 100 股,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正当、有效。
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了须要的核查和验证,280,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3%,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2。





